第一千四百七十四章 帝怒,民善!(3/5)

作品:《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

吧!”

李泰点了点头,这才转身离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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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。

《大唐日报》的头条位置,醒目地刊载了一则新闻——《粮价飞涨谁之祸?中书省一百零八封公文齐发,严令受灾各县稳定粮价!》

这则新闻中一是讲述了新丰县张雄飞囤积粮食、哄抬粮价的现象,并且就在昨日傍晚,张雄飞已经被新丰县县衙羁押,李二亲自批示三日后问斩!

要知道,自从五胡乱华之后,中原人口急剧锐减,经历过隋末战乱,大唐建国以来一直都是在奉行着休养生息的政策,在这种态势下,各地官府极少有判犯人死刑,即便是判了犯人死刑,也得层层上报,由皇帝亲自批示才能执行死刑!

甚至贞观一朝,连李二要确定一个人的死刑,都要经过朝臣们的同意。

史书有载,太宗即位之初,就与群臣讨论如何“使法平允”,根据王珪的建议,让“公直良善、断狱允当”的人担任“法官”。张蕴古被杀后,太宗马上想起这位年轻法官正是他的“慎刑”政策的忠实执行者,致力于扭转前代的滥刑风气。他与在押囚犯下棋,免除精神病人的罪责,都是在贯彻“慎刑”政策。被杀之际竟没有机会为自己申辩,实在令人痛惜。

于是太宗下令:今后凡决死刑,哪怕皇帝下令立即处死,也要三次提出覆奏,覆奏之后仍决定处死的,方可行刑。不久他又下令,将三覆奏增改为在京五覆奏,在外三覆奏,恶逆及奴婢杀主一覆奏。其中,五覆奏是指决前两日覆奏一次,决前一日覆奏一次,决日覆奏三交人。行刑之日不得进酒肉,并且停止娱乐活动。门下省“据法合死而情可宥”的案件,应当及时提出。

如此复杂的死刑覆奏制度,使得贞观一朝被判死刑的罪犯大量减少,据史书记载,贞观三年,全国判处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,当然,这也是李二为了保存国内有限的劳动力而做出的无奈之举!

不过贞观王朝的社会秩序以及社会风气却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混乱,相反,贞观王朝的社会秩序好得令人难以置信,是真正的夜不闭户、道不拾遗。“东至于海,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,行旅不赍粮,取给于道路!”

这次李二将张雄飞直接判处死刑,更多的是带有着杀鸡儆猴的性质,他要做个关中地区的其他州县看,他要让各地的粮商在哄抬粮价之前能想向张雄飞的下场!

“新丰县粮价前些天竟然涨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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