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(1/9)

作品:《山月不知心底事

罗密欧与朱丽叶

在长她六岁的姐姐面前,向遥稚嫩得如此可怜,以至于向远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她那点欲说还休的心思看得一览无余。

那天,滕俊上早班。上班的时间过去了一会儿,公司大门进出的人渐渐稀少,他见无事,便拿着扫帚将附近的落叶扫作一堆。

门口一带是门卫的管辖范围,但公司是有专职的清洁工人的,和他同时值班的一个巡逻保卫从他身边走过,说了句:“你没事扫它干吗?上头给你发双份工资了?”

滕俊答道:“闲着也是闲着。”

他干得很认真,就连墙角的缝隙里也细细地扫过一轮,半片叶子也没有放过。其实做这些的时候滕俊心里没想那么多,从小他就是个勤劳的孩子,上头有几个姐姐,年纪比他大不少,早早就嫁了出去,跟着他父母一起生活的堂兄滕云又一直在外面读书,父母都老了,他是他们身边唯一的儿子,那么多农活,他不干谁干,都习惯了。

滕俊十八岁进了部队,他操练勤奋,干活跑腿都积极,加上模样端正,性格忠厚,几次救灾抢险都立了功,深得长官的喜欢。但是,因为他在军中没有任何关系,到了该退伍的时候,只得领了那一两万元的补贴,老老实实被发配原籍。他也没有什么怨言,自己本来就是个农村孩子,从哪里来,回哪里去,天经地义。他把在部队三年换来的钱全部交给了父母,自己只留下四百块,买了一张火车票,到市投奔堂兄滕云。

滕俊崇拜滕云,他觉得滕云比自己有出息得多,有滕云在外面打拼,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已经足够衣食无忧。滕俊之所以来到市,除了兄弟俩在一起有个依靠,更重要的是想真正见识见识大城市的生活。在所谓的沿海窗口驻守了几年,实际上他走出军营的次数用一只手的手指头都数得完。

他自知没有什么文化,干不了轻松的活,所以,当滕云问他,愿不愿意到江源来做个保安,他就高高兴兴地答应了。在江源的日子,滕俊领着一千块上下的工资,每周上两天夜班、四天白班,住在单身宿舍,觉得无比满足。更重要的是,他在这里遇到了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,她笑的时候,滕俊觉得自己不善音律的心中有只小鸟在唱着歌。他从没有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,只要能让他一直这么快乐,一直留在那个女孩身边,用什么他都不换。

滕俊除了对向遥百依百顺,还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。他珍惜这份工作,所以就想做得更好,何况滕云也吩咐过他,要本分做人,勤奋做事。他经常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,别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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